党群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专题学习暨廉政党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党群党支部积极响应学习号召,9月25日下午,在学校正行楼702室开展专题学习暨廉政党课,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该《办法》。党课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和韶林进行专题讲授,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李康列席。此次专题学习旨在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提升党员队伍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和书记详细解读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方式以及“限期改正”的适用条件等关键条款。强调《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党员行为规范和组织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和标准,是推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过程中,党员们结合实际,深入探讨了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大家一致认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从严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同时,要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要将《办法》的学习贯彻与重点工作、岗位职责结合起来,持续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同时,要疏通“出口”,强化党员管理,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处置程序,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最后,和书记强调,党群党支部要立足职责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不断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
作者:石玲
初审:白艳
复审:李溯
终审: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