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清明节”纪律作风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花落日渐暖,春风正清明。2025年“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弘扬廉洁、文明、节俭、绿色、健康的新时代新风尚,以实的作风、硬的举措慎终如始守好党风、政风底线,现就严格落实“清明节”纪律作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严防“四风”问题
全体教职工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坚持从政治上准确把握“四风”问题的要害实质,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一是严禁在假日期间和祭祀活动中公款吃喝或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防止“舌尖上的腐败”;二是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踏青游览、吃喝娱乐等活动,防止“不吃公款吃老板”;三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违规借用车辆,防止“车轮上的歪风”;四是严禁在清明节祭祀活动中借迎来送往变相吃喝、收送礼品礼金,防止个人廉洁防线不攻自破;五是严禁酒后驾车,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防止被集中通报曝光。
二、倡导文明祭扫,弘扬时代新风
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机构清明祭扫服务接待工作的通告》有关要求,摒弃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各党支部要加强对所辖支部党员、职工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文明祭扫的示范者、移风易俗的先行者、优秀文化的践行者。
三、筑牢安全屏障,体现严实作风
清明节日期间,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畅通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盯紧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等工作部署不力而出现的违规违纪部门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请各党支部,各部、处室(中心)压实工作作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大力倡树新时代文明祭扫新风尚,努力营造清朗、廉洁、文明、健康的新风正气。
举报监督电话:13078760505、19188470320
中共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