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助 助你飞翔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高本贯通、五年制转段第五学年)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高本贯通、五年制转段第五学年)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云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三、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高本贯通、五年制转段第五学年)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四、本专科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高本贯通、五年制转段第五学年)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生每年4000元。
五、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高本贯通、五年制转段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学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8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六、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云南省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高职学生、高本贯通学生、五年制转段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LPR5Y-0.6%)基点执行,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
七、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八、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6000元。
云南省普通高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高本贯通、五年制转段学生)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迪庆州3个县辖区内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九、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十、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一、校内资助
学校在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专项助困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用于资助校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已完备相应的“奖、助、贷、补、勤、减、偿”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后还可以申请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
1.学校助学金
校级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高本贯通学生、五年制转段学生)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但未享受国家助学金名额的学生。校级助学金的资助名额根据学校每年在校的困难学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800-1200元。
2.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高本贯通学生、五年制转段第五学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符合校级奖学金条件的学生按学校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3.学校免学费
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按学校学费减免办法执行
4.学校临时困难补助
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当年突发实际情况给予金额不等的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1000-2000元。
5.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每周不超10小时,每月不超40小时,每小时工资不低于12元。每月工资按月结算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资助热线
为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工作,方便广大新生和家长全面了解国家及学校现行的各项资助政策,日前,学校开通暑期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资助热线电话:0871-68661399;咨询时间:2024年7月1日-9月18日9:00—20:00(工作日)
温馨提醒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 家庭学生、孤儿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 家庭、残疾、残疾人子女、低保边缘家庭、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 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校后可申请相应资助项目。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
来源:学生处
初审:丁习林
复审:王元卿
终审:高静